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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电动车也开始开罚单了!

  

电动车体积小就可以随意乱停?停在自己家里充电没啥问题?NO,NO,NO!

 

(图为海盐公安开出首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罚单

    国庆期间,海盐县百步派出所就开出了首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罚单! 10月2日晚上,百步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访调查中发现一辆黑色电动车违规停放于出租房疏散通道内充电,堵塞了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灾害,人员无法迅速撤离,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经查明,系电动车车主违规停放。电瓶车车主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百步派出所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电瓶车车主作出当场罚款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法律法规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规充电

       居民为了给电动车充电,不少住户从楼上私拉电线,到车棚或空地给电动车充电,这样可是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案例1

       2017年7月31日,郑州金水区一居民楼下停车区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邻近的20多辆电动车及5辆汽车严重受损。

 

 

案例2

       2015年1月14日凌晨,台州玉环解放塘社区一住宅楼下停车棚内电动车起火,浓烟向楼道蔓延,造成向楼道逃生人员8人死亡。

 

 

违规停车

       楼梯通道口、过道等等不仅是人们平日里行走的通道,也是在发生火灾时用来逃生的救命通道,但是却有无数人喜欢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是停放电动车,这样做不仅增加了这些区域的消防隐患,同时也减弱了安全通道的疏散作用。

 

 

 

 

警方提醒

       请不要在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也不要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