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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一电动车商铺发生火灾 40辆电动车烧得只剩下骨架

 

11月16日上午,儋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王五镇政府召开“11·14”电动车火灾现场警示教育会,镇派出所、安检所、各社区、周围商铺等40名代表人参加。

 

11月14日23时,儋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儋州市王五镇马井路一电动车商铺发生火灾,火势较大,无人员被困。接到报警后,支队立即调派白马井中队火速前往现场处置。

消防员到达现场发现着火建筑为一栋两层民房,一层为电动车商铺,二层用于居住。经现场侦察,着火位置位于一层电动车商铺,现场火势燃烧猛烈呈上升趋势,浓烟较大。根据现场情况,消防员立即对周边进行警戒,疏散周围群众,并出单干线两支水枪对着火部位发起进攻,半小时后,明火被扑灭。

 

此次火灾共烧毁电动车40辆,烧得电动车只剩下骨架,周围墙面已被完全熏黑,场面触目惊心。儋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现场通报了火灾事故情况,分析了事故问题发生的原因,造成财产损失,并要求全体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到预防电动车火灾的重要性。

 

 

会上强调,此次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事件,是长期隐患产生的火灾事故,大家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要通过事故现场对照自我,对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电动车使用管理和消防安全常识

 

一、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和电池,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

 

二、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路;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